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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侵权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2:06:51 浏览 443

国家对著作权有特殊的法律保护,任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惩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的作品都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著作权。那么,非营利性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现在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它。

一、非营利性侵权赔偿标准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4、司法实践中的其他计算方法。

非营利性侵权赔偿标准

二、著作权侵权判定规则是什么

第一步“抽象法”。首先要把原、被告作品中,属于不受保护的思想本身删除出去。如果只是创作或设计思想本身相同,是不构成侵权的。作者创作作品的创意,无论多么有价值,也仅停留在主观意识阶段,没有客观的表达形式来使他人感知,不具有可复制性。因而无法传播,也不存在抄袭、剽窃的风险,对它们在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无从发生,故谈不上保护。

第二步“过滤法”。想知道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即把原、被告作品中,虽然相同的?但又都是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删除出去。因为公有领域的内容,必须留给大众自由使用,其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是无著作权可言的。

第三步“对比法”。在经过“抽象”和“过滤”之后,再将被告与原告的作品剩下的部分进行对比,如被告作品中仍旧有实质性内容与原告作品相同,才有可能认定为侵犯著作权。当然,此时还需进一步论证被告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是否接触过原告的作品?原、被告作品的相似是否属于创作上的巧合等等。

该三步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在判断被诉人的作品是否侵权时,不能仅凭外表特征的相似与否加以认定,而应当分三步走?从实质上来加以认定。一个作品侵权的案件在进行以上的三个步骤之后,一般会呈现出案情发生的真实情形,从而帮助法官进行正确的判断。

三、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步骤是

(一)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二)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三)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四)选择管辖法院

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法院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五)起诉前的措施

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六)立案、准备开庭

(七)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以此来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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