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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发布时间 : 2023-07-14 04:27:11 浏览 435次

众所周知,在我国法律中,著作权受到大力保护,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需要认定。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的法律知识,供您学习和参考。

一是遵循侵权认定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常用原则有:

1、思想和表达两分法

把作品的思想(idea)除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外。这是版权法原则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迟表达,而不延迟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1998年1月8日,中国版权局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五条还增加了《版权法保护表达》的规定,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则、方法、反映和过程。

在一般作品中,思想和表达可以清晰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确。

此外,即使它属于思想的表达,它也属于公共领域,如独特的表达,表达也不在保护范围内。

2、接触与相似的原则

在分离思想和表达、公共领域和私权领域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联系或联系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剽窃。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相似,被告不能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其不是模仿而是独立创作,则侵权行为将成立。可以看出,这里的举证责任已经倒置,即被告作品的作者证明他没有接触过原告的作品,否则可以推定有接触。

有所谓的实质部分来判断两部作品是相同的还是相似的。(substantialpart)据说被起诉的作品模仿了权利人作品的实质性部分。然而,如何判断作品的实质性部分仍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这需要进一步探索司法实践。

  

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二、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三、著作权许可的合同纠纷是怎么处理

著作权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争执。

根据的规定,解决著作权合同纠纷有以下三个途径:

1、调解。发生合同纠纷,任何一方都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2、仲裁。发生著作权合同纠纷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著作权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3、诉讼。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