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 : 2023-07-14 04:30:01 浏览 447次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我们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包括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那么,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以侵权赔偿为计算方法
我国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以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也有一些具体的做法,我们可以选择适用这些赔偿方法,并以最有利于权利人的方式进行计算。以下是三种赔偿计算方法的应用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此外,诉讼造成的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会发生很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停止侵权支付的差旅费、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等。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付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当纳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赔偿。这些费用是被侵权人因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付的费用,应当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基于侵权人的非法收入。“侵权人的非法收入”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净利润。一般来说,被告的营业利润应当作为赔偿金额。
(三)法定赔偿。当难以查明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害或侵权人的侵权利益时,法院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侵权情节等因素,在法定赔偿范围内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根据《着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法定赔偿的前提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难以计算。赔偿金额由法院决定,一般由法院根据侵权情况、侵权影响等方面进行判决。最高金额为50万元,没有最低限额。
(4)精神损害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局限于对个人权利的损害,即主要涉及公民、法人名称权、名称权等商誉的损害赔偿。超出此范围的精神损害赔偿不适用。
(5)司法实践中的其他计算方法。除上述规定外,地方法院还在审理侵权案件的实践中创造了积累其他赔偿的计算方法。
1、以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入报酬为赔偿标准。
2、赔偿按稿酬标准进行。
3、按照版税率标准进行赔偿。
4、根据法官的意愿来确定。

二、著作权一般侵权行为扣几分
(一)当商家涉及著作权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时,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4分;若商家被再次以著作权投诉成立,则视为重复侵权,每次扣8分。
(二)当商家著作权侵权累计扣分在12-24分之间,包含12分处罚在内,将做出公示警告;
1、当累计扣分在24-36分之间,包含25分处罚在内,将被限权7天;
2、当累计扣分在36-48分之间,包含36分处罚在内,将被限权15天;
3、当累计扣分在48-60分之间,包含48分处罚在内,将被限权30天;
4、若扣分达到60分或以上,将直接关闭商家账号。
(三)当商家被投诉著作权侵权行为属于严重违规时,首次被投诉成立只做出警告;第2次被投诉成立,将限权7天;第3次被投诉成立,将限权15天;第4次被投诉成立,将直接关闭账号。若商家被同一著作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3次时,也会直接被关闭账号。
三、著作权纠纷管辖是怎么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第三条 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第五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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