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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盟干货

侵犯著作权行为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2:41:42 浏览 491

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在他人作品上冒名签名、故意抄袭、未经权利人许可发表等。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如下:

1.谋取个人名利,冒名在他人作品上签名;

2.故意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的;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销售其作品的;

4.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抄袭他人作品的。

侵犯著作权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有直接侵权、第三人责任、违约侵权和仅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等等。侵权行为是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是区分为两大类。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司盟企服认为著作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是民事权利的一部分,著作权问题产生的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法律调整,但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著作权侵权有哪些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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