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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侵权著作权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2:45:12 浏览 470

《民法典》对侵犯著作权有以下规定。第一点是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出版;第二点是,如果你使用他人的作品,你应该在不付款的情况下支付报酬。

一、民法典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未经合作者许可,与他人合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未参与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签名谋取个人名利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抄袭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电影、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电影、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商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和期刊的布局设计;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或者录制表演;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产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著作权侵权

二、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三、如何解决著作权纠纷案件

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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