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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版权侵权赔偿

发布时间 : 2023.07.18 15:57:11 浏览 523

版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版权。无论是图片、乐谱、诗歌还是文章,版权都属于其创著作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侵犯著作权人版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那么如何计算版权侵权赔偿呢?以下将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提供详细的答案,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计算版权侵权赔偿?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可以按照侵权人的非法收入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况,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

我国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基于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法律赔偿。以下是版权侵权的计算方法:

1、侵权减少了权利人利润的数额;

2、以报刊、书籍出版或者类似方式侵权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费;

4、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权利人乘以复制品每个利润的积累;

5、侵权复制品的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个复制品的利润。

如何计算版权侵权赔偿

二、侵犯版权怎么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著作权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三、版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著作权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十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十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未经录音录像制著作权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九)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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