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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怎么算?

发布时间 : 2023.07.18 16:05:40 浏览 571

如果你想出版一些作品,只要你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你就可以申请版权保护。如果版权被他人非法使用,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甚至赔偿损失。那么,如何侵犯版权呢?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版权侵权怎么算?

《著作权法》列出了具体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抄袭他人作品;

(六)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类似的方式展览、拍摄、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七)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支付但未支付的报酬;

(八)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产品的;

(九)未经出版商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的布局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如何侵犯版权

二、侵犯版权的行为都有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和第4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著作权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十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十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未经录音录像制著作权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八)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九)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三、版权侵权的界定条件是什么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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