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司盟企服官网!

登录 | 注册
退出

司盟企服

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下载司盟企服APP

  •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扫码咨询客服

139-0247-2521

如何做画著作权转让使用权?

发布时间 : 2023.07.13 18:22 浏览 183

绘制著作权转让使用权的做法是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约定具体的转让事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绘画名称、转让权的类型、转让使用权的区域范围、转让金的交付方式和时间。

一、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该怎么办?

著作权转让使用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著作权转让意味着著作权人已经获得许可,著作权人已经明确表示某一作品的某些权利授权给谁。此外,由于权利转让书面合同包含许多重要内容,包括转让权的类型和范围、转让对象、受让人允许使用、使用范围、权利所有权、如何支付转让费、转让有效期,确保著作权转让的有效性,实施证据,对于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防止对方不按照合同履行,防止纠纷发生,纠纷发生后如何解决,都有积极意义。

如何做画著作权转让使用权?

二、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人身权能不能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呢?我们认为不能,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

原因如下:首先,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其次,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那样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

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国家都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4条规定:“第四章所赋予的权利(精神权利)不得转让。”《日本著作权法》第59条规定:“著作人人格权,属著作人个人享有,不可转让。”法国1957年《文学、艺术产权法》第6条规定:“人身权利是终身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5条明确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我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但由于已经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的范围仅限于著作财产权,故著作人身权被排除在著作权转让范围之外是不言而喻的。

三、著作权转让交印花税嘛

著作权转让要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的规定,印花税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权利转让合同中的转让价金的0.5%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上一篇

著作权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的税目是什么

下一篇

计算机著作权转让费用是多少

遇到“
著作权转让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著作权转让代理人
当前在线
60分钟无限追问
耐心解答
7x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行业 加盟入驻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