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名和营业执照名不一样吗?
发布时间 : 2023-06-08 04:22:22 浏览 758次
在某些情况下,招牌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可以使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办理的印章、牌匾、银行账户使用的名称应当与企业注册的初始名称相同,最多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向机构备案。
一、招牌名和营业执照名不一样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纸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司名称的规定都有哪些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
第二章 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三、公司注册名称要求是什么
公司名称要求如下:
1、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自治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工商局注册公司名字要求就是:
1、同行业不能重复别人名字(一个名字可以在不同行业内使用),国内不能重复驰名商标的名字,名字不能有没意义或敏感字、词组成。
2、限责任公司(又名有限公司)所以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之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区别。
3、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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