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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注册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08 14:55 浏览 227

在公司运营之前,你需要先取公司名称,只有公司名称才能进行后续事项。但公司名称不能随意注册和更改,然后与司盟企服小编一起学习以下文章。公司名称的注册标准是什么?我希望它能帮助你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公司名称注册标准是什么?

企业名称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1、 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欺骗或误解公众;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军队名称;

5、外语、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禁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外,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包含其他法人名称。

另一个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在企业名称中。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命名。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公司名称注册标准是什么

二、保证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一)与本案无牵连;

即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其本身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其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假如保证人说的话被保证人根本就不听,保证人卧病在床对被保证人是否遵守取保候审义务无力监督、督促,或者保证人长期在外经商对被保证人的行为无暇顾及等等,都很难说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保证人在为被取保候审人承担保证义务时,他本人并没有受到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享有政治权利,是指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论、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如果以上权利未被剥夺,即可认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保证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具体讲,是指保证人未被判处徒刑、管制、拘役等刑罚处罚,未被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者未被劳动教养或者未受到治安拘留等处罚。这里法律规定保证人既要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又要未受到限制。只有这样,保证人才有可能履行好保证义务。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指保证人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便于保持他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有固定的收入,是考虑其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行性。

只有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保证人。

保证人必须自愿为被取保候审人担保。

保证人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的亲属,也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的邻居、朋友、单位负责人、基层组织负责人。

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他出具保证书。

本身为醉驾当事人做担保人,担保人就有义务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跑,所以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逃跑了,担保人证明和自己无关就可以不用担责了。因此,对担保人最主要的影响就是在于要监督好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一言一行,只要确保取保候审都是遵守国家规定的,也并不会给担保人带来其他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三、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如下: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种类,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种类,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称,但除全国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有“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名称。公司对自己的名称有使用权和专用权。公司名称的使用权是指公司可以自由使用他的经过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任何人不得妨害其使用权,否则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如公司因此受到经济损害,公司还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公司名称的专用权是指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其他公司登记使用同一名称,公司还有权停止其他公司的不正当使用同一名称的行为。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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