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12 09:58:33 浏览 555次
公司注册时,将设立股东,作为股东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股东享有权利的前提是确认股东的身份,即履行投资义务。大多数情况下,股东以资本的形式持有股份,那么股东的投资方式是什么呢?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
一、股东的投资方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德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以看出,《公司法》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提到的货币通常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成立一家公司必须需要一定数量的钱来支付成立公司的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你能投资有价证券吗?《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种投资方式,因为大多数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投资方式的财产可以直接用于公司。股东只有在实现有价证券后才能投资于此比。
2、实物
实物是指有形财产,法律上将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类,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也可分为动产和房地产。所谓房地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就会破坏其物质形式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是指不能因移动而破坏房地产以外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式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实物,主要是动产,房地产是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物原为股东所有。二是公司生产经营必须投资实物,否则这种投资毫无意义,只会增加公司出售实物的麻烦。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不断扩大的开放体系主要包括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新植物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权和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需要一定的地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资,二是公司向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签订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法支付现场使用费。前者是股东的投资方式,后者是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二、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后果
1、股东出资不实的刑事责任
刑法虚假、抽逃出资罪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股东出资不实的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 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作为权利人向瑕疵股东提起补足出资的诉讼,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义务在于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承担本金责任即可。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返还所抽逃的出资本金及利息。
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皆可作为诉讼主体,向其主张权利。
当股东绝对不是有利就上,有弊就躲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当初在选择出资额度的时候就一定要量力而行,各位股东的出资额写在书面合同上之后,将来就要履行这个出资额度的。对于不及时出资的股东选择哪一种方法应对,这应该由公司自行决定。
三、股东出资方式有什么
股东的出资形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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