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股东代表诉讼是否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

发布时间 : 2023-06-13 11:44:47 浏览 1852次

股东代表诉讼不仅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而且在股东自身利益受损时,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权利之日起计算。

一、股东代表诉讼是否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

股东代表诉讼不仅仅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

当股东自身利益因董事、高管违法行为受损时,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二、监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代表吗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属于平级机构,各自都对股东大会负责。

2、监事会由监事和监事长组成,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行使监督权,即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运作及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于重大问题可以行使否决权,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表决。

三、股东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股东代表的职责和权限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