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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时效

发布时间 : 2023-06-14 06:48:26 浏览 1053次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企业和公司都是由股东创立的。为了更好地发展和管理公司,他们将在一定的时间内召开股东大会,但他也有一定的及时性,那么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及时性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及时性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撤销股东会决议时效

二、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条件

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股东会书面决议是股东大会做的决议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该决议对所有的股东都有效。股东会应当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需要所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签字。该决议若是依法作出的,对所有的股东都有效,并不仅对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生效力。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般情况下股东进行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也要将股东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果企业的发展的过程中股东的出资信息以及股权方面发生了转让后都是需要及时的进行变更信息,逾期没有公示也是会受到处罚。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