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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有哪些类型

发布时间 : 2023-06-14 07:19:57 浏览 1706次

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力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政策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员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一、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有哪些类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并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补偿损失计划。

7.决定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8.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9.决定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公司提供担保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需要。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