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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如何转让给他人

发布时间 : 2023-05-23 11:23:52 浏览 1720次

在目前的公司运营中,许多公司会有不同的股东持有股份。对于这样的公司,如果一些股东想把股份转让给别人,他们需要做什么?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如何将股份转让给他人,这样当我们想处理这件事时,我们就可以知道具体的过程。

如何将股份转让给他人?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证书办理大厅)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质量技术监督局旧代码证原件)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带税务变更通知书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带银行变更通知书基本开户银行办理)

股份如何转让给他人

二、股份转让转让的程序

股东退出公司,也就是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应自股份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份份额及股份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份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份的交割日期;股份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份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份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转让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转让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办理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份份额及股份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四)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份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份的交割日期;

4.股份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五)股份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份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转让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转让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六)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七)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八)《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九)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十)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一)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二)原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