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5-24 07:34:07 浏览 452次
在进行股权处理时,如果不是本人持股,也需要登记人处理,那么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表现形式: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转让其股权。
法律后果:“著名股东”违反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由于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宣传作用,股权转让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与善意的第三方抗争。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受到损害。
预防措施:“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实际上是“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经“隐名股东”认可即有效。如果“隐藏股东”不承认,但第三人善意(善意条件:第三人是否不知道,是否支付价格,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合理对价和股权变更登记)不得对抗,“隐藏股东”股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藏股东”可以根据持有协议要求“著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主张“著名股东”侵权。
风险防范措施:(1)首先通过确认诉讼确立其对公司的权利,然后转让其股权。(2)“著名股东”首先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然后由第三方取得股东资格。“隐名股东”在与他人签订代理协议时,应注意相关条款的改进,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二、办理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二)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
(三)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四)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五)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转让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六)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转让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转让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三、工商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工商股权转让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应当在转让股东后的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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