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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发布时间 : 2023-05-24 07:46:04 浏览 453次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司的发展,往往涉及股权转让问题,一半的股权转让是按照规定进行的,那么股权转让的有效要求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转让的有效要素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当然没有取得股权金额。受让人必须在完成股权交付后才能取得股权,即物权变更,受让人取得股权成为股东。股权转让行为属于物权变更行为。股权转让的生效以公司登记程序为一般要求,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

股权转让

二、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材料需要哪些?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转让登记有效吗

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转让的,应当办理转让登记。未经登记或者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