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方式和限制
发布时间 : 2023-05-24 07:55:08 浏览 436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听到“股票”这个词。许多人经常喜欢炒股,这表明炒股确实是一门学问。股权转让实际上意味着股权转让。那么如何规定股权转让的方式和限制呢?让我们来看看司盟企服小编带来的股权转让方式和限制的相关内容。
一、股权转让的方式及限制
1、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是什么?
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转让有不同的限制。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完全自由,外部转让需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2、 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可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转让人直接将其股权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转让人和股权不是通过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转让的。
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的现实意义在于,如果部分股权转让交易从直接转让到间接转让,可以达到避税的效果。
股权是投资者投资公司的权利,来自投资者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本质上是对投资财产权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财产权成为公司法人对投资财产的财产权,保留权和衍生权成为投资者的股权。
股权内容丰富,主要包括:股东身份权、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建议、召集、主持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权、优先转让、认缴新股、转让出资或股份权、股东诉讼权。

二、股权转让多久到工商转让登记
股权转让后的三十日内到工商转让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司盟企服提示您,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转让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三、公司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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