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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 : 2023-05-24 08:34:47 浏览 497次

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处理是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并返还所获得的价格。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说明双方的基本个人信息、通知义务、股权转让价格等。

一、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处理是双方应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已支付价款的,应当退还价款,已变更登记的,应当变更登记。股东名单变更的,应当予以纠正。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二、股权转让登记程序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规定,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股权转让多久生效

股权转让的生效:就股权转让而言,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工商登记后才生效,现有规定主要对国有股权的转让进行的一定限制,即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如果国有股权的转让未经过批准,股权转让合同不会发生预期的效力。按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并且一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该条规定虽然从程序上对股东向外转让股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但反对的股东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所以并不能从实体上否定股权转让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