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股权转让流程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2:24:10 浏览 415次
股权转让的收购过程是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征得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公司股权转让费是否有明确规定,但一般需要纳税。
一、收购股权转让流程
股权转让收购流程如下:
1.协商;
2.以书面形式征得公司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记录,包括取消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公司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中相应的变更记录;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
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股权转让事项,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工商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1、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最新一次的公司章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编制章程修正案;另一种是原章程作废,重新编制新章程。这里建议在公司变动不多的情况下编制章程修正案即可。
2、编制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就是公司发生转让事项时编制的,经营范围和其他的事项的转让都必须编制此表。
3、编制股权转让协议。
4、法人代表签署一份保证书,大概内容是本人保证此次股东股权的转让经过本公司同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5、最后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材料转交。
三、股东死亡股权转让需交税收吗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