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手续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5:02:01 浏览 411次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需要办理手续吗?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转让手续需办理
股权转让一般通过以下程序:
(1)首先,您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并与第三方(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其他股东需要向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大会,经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免除转让人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法按照原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大会。经新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有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公司章程,并在新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六)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大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大会指定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需要工商转让登记吗
股权转让是需要进行工商转让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时需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股权转让转让登记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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