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律规则应对商标冒用行为异化的滞后性
1.网络异化之一:网络空间中商标冒用行为的多样化、低门槛化从表面上看,现实中的商标冒用行为很难在网络空间中得以顺利实施,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以及黑客培训学校、网络打手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网络的开放性催生了更多网络空间中的商标违法行为,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商标冒用行为的成本,使得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行为实施起来更加快捷,同时受网络虚拟性的“保护”,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行为也有着较小的违法风险。于网络的开放性,如前所述的网络技术普及以及黑客学校等违法犯罪的存在,为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提供了方法、工具等违法犯罪技术,促进了网络空间中商标冒用行为的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