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专利申请须知
为了简化国际间专利申请的手续、程序,加快技术信息的传递与利用,强化对发明创造的法律保护,促进缔约国之间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适应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专利合作条约(PCT)在1970年6月19日签订,1978年1月24日生效实行,我国于1993年9月13日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申请,3个月之后自动生效,以受理局、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单位的资格加入该条约。截止到2003年的1月,PCT成员国共包括88个国家和4个地区专利。该途径为申请途径,依照专利合作条约提交的国际申请,不但在其任一成员国内求得对发明的保护,而且还可以享有优先权。国际申请具有国家专利申请和地区专利申请同样的法律效力,一件国际申请就可以相当于所有希望得到保护发明的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PCT实质上是在提交国际专利申请上实现了统一,但是没有做到统一授权,颁发国际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