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专利申请途径
PCT专利申请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本国以及外国专利法,按照PCT制定的专门规定,向本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一件PCT申请,从而在所有PCT成员国享有同一申请日(优先权日),并且可以在30个月届满前实际进入外国专利审查程序的一种途径。通常在向多于四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时使用该途径可体现出成本优势。PCT实质上是在提交国际专利申请上实现了统一,只是提供国际专利申请途径,但是没有做到统一授权,颁发国际专利。我国1994年加入该条约(1997年7月1日起,PCT适用于香港;1999年12月20日起适用于澳门)。根据该条约提出的申请被称为“国际申请”。PCT申请途径不能选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形式,只能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领域的PCT与商标领域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及外观设计领域的《海牙协定》共同构成工业产权国际合作的三大体系。近年来,使用PCT专利申请途径持续增加,2013年美国和中国分别占了PCT申请总量的56%和29%,中国超过了德国成为PCT申请的第三大国,排在第一和第二的分别是美国和日本。日本松下排在第一位,中兴第二位,华为第三位。而此前2011和2012年,中兴均排在第一位,2009和2010年松下排在第一位。排名前五的专利申请领域分别是电子机械设备和能源,计算机技术,数字通信,医药技术以及测量。在PCT专利申请大学排名里,前十名全部由美国的大学包揽,中国的北大和清华分别排在了第14位和第21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