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 2024-12-29 09:44:00 浏览 316次
(1)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2)申请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
(台湾省法人或自然人可提出申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自然人目前还不能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3.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名称地址变更及转让申请
同一注册人名下有多件国际注册商标,并且这多件国际注册商标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完全一致。
那么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变更申请来一次性变更。
在办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转让时,如同一注册人要将名下多件国际注册商标同时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并且这多件国际注册商标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完全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提交一份转让申请来一次性转让多个国际注册商标。
除了上述变更名称地址和转让申请之外,接下来介绍较为常见的申请项目:
(1)后期指定申请
基本概念:
后期指定是指商标获得国际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就该国际注册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一个或多个国家。
申请材料: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书、MM4、MM18(如指定美国)、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2)删减申请
基本概念:
删减是指申请人在全部或部分被指定缔约方删减商品或服务。
申请材料: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删减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6)、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官方费用177瑞士法郎/每个国际注册号。
(3)放弃申请
基本概念:
放弃是指申请人在部分缔约方放弃对全部商品或服务的保护。
申请材料: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放弃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7);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4)续展申请
基本概念: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展。
《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申请材料: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11)、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马德里商标注册便利化
1.减少证明类的材料
(1)在办理新申请业务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以商标局商标审查系统的受理或者注册信息为准。础商标经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程序的,不再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国际注册证的复印件。
(3)中文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申请人英文名称的,不再要求提交英文名称证明。
转让中文申请书中已经填写受让人英文名称的,不再要求提交英文名称证明。
2.优化流程及材料
办理注册人名称和/或地址变更业务时,不以基础商标的核准变更为前提。
如基础商标已经核准变更,无须提交核准变更证明复印件;如基础商标尚未核准变更。
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2018年2月7日,商标局发布了《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和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
其中第三点涉及到马德里国际注册业务:“申请人在办理名下多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业务时。
可通过一份变更申请来办理,申请人在办理名下多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业务时,如转让给同一受让人,可通过提交一份转让申请来办理。
(发布: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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