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公司商标有什么异议?这里的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中国指定的国际注册商标不应受商标局保护。商标指定中国保护的申请不是在商标局公布的《商标公告》上公布,而是在国际局公布的《国际公告》上公布。反对商标申请在中国指定保护的,应以《国际公告》为异议公告,而非国内《商标公告》(初审公告)。同于国内异议程序。被指定为中国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的起始日期也有所不同:异议期从被异议人商标发表的《国际公告》发表日期后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公告发表日期开始计算。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与中国相同,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