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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如何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 : 2023-05-27 09:26:52 浏览 868次

事实上,在企业破产的过程中,还需要对偿还后的剩余财产情况制定一些合适的分配计划。通常,一旦达到这一步,就会出现一些财产和债权纠纷,因此法律也规定了分配方法。那么,破产后如何分配计划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破产后如何分配方案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分为两个步骤。

(1)确定分配方案

清算组应当提出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①有审查相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及其数据;

②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和讨论;

③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和分配。

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有权在必要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经批准,对全体债权人有效,全体债权人必须执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后,还应当报人民法院裁定执行。

(2)实施分配方案

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清算组应立即开始实施。破产财产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结束后,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应有所不同。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合同、章程或投资者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合同中明确有关财产的分配方式的,应当按照规定分配;合同、章程、协议未明确规定的,董事会不作出决定的,按照合资法的规定和投资方的股权资本比例分配。

企业依法缴纳必要所得税后,剩余财产可以在企业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方式进行。

剩余财产分配后,清算工作中的财务处理将完成。此时,清算机构应出具相关报告和报表,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的清算过程及相应的报告和报表,并与上述清算报告一起签署审计报告并提交相关机构确认。

董事会通过上述分配方案并经审批机构批准的,清算组可以按照上述方案实施。

  

破产后如何分配方案

二、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包含有哪些

(一)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

(二)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三)连带之债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四)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而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

(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基本原则是不受破产程序限制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