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5-29 03:04:30 浏览 385次

企业破产后,企业财产也需要按照规定分配,而不是全部分配给股东,那么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破产财产分配原则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2、原则上,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也可以以多次分配的形式结束。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三、破产债权可以如何申报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