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公司申请自动驾驶车辆通知系统的专利
Lyft,打车应用,中文译作:“来福车”。2016年8月22日,美国第二大打车应用Lyft正在寻找收购方。不过,Uber高管过去几周对投资人表示,该公司不会支付超过2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Lyft。美国专车公司Lyft2017年4月11日宣布,通过数周的努力,该公司已经完成新一轮6亿美元融资。2018年7月3日,Lyft已收购单车出租公司Motivate,公司被更名为Lyft Bikes。近日司盟企服商标转让网的小编发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公布了一项Lyft公司名为自动驾驶车辆通知系统的专利申请,该系统可增强自动驾驶车辆与周围行人、驾驶员之间的互动,帮助自动驾驶车辆更加明确的展示所需传达的信息。
适合深圳企业申请的专利类型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确定的专利类型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深圳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创新的技术创新点来选择申请对应的专利。一、发明专利就发明专利而言,各国一般将其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物质发明、应用发明、改进发明等。我国《专利法》确认的发明种类则有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产品或方法发明的改进发明。其中产品发明是经过人工制造的,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是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创制出来的各种制品或者产品。产品发明又可具体分为制造品的发明、材料的发明、有新用途产品的发明。产品发明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产品,也可以是产品的一个部件。方法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系统地作用于一个物品或者物质,使之发生新的质变或者成为另一种物品或者物质的方法的发明。方法发明通常包括制造方法的发明、化学方法的发明、生物方法的发明,将产品(主要是物质)用于新用途的方法的发明。方法发明可以涉及全部过程,也可只涉及其中某个步骤。改进发明则是指对已有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提出实质性革新的新技术方案,它是在保护已知对象独特性的前提下对已有产品或方法赋予新的特性或进行新的部分质变。发明专利保护的特点是,创造性程度要求高,保护期较长,审批周期较长,申请费用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