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 : 2023-06-25 04:48:54 浏览 518次
当我们的产品需要销售时,首先是确保产品的质量,所以很多企业会先注册商标,然后司盟企服小编将与您讨论商标拒绝提交材料的内容。如果你在工作中需要这方面,你可以先了解它,这样你就可以知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一、商标驳回提交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概念和使用情况、申请人需要逐一分类编号证据材料,制作目录清单,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和具体事实,并加盖公章,最早使用该商标。

二、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
(一)《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关于国家标志、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及存在扩大宣传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有关县级以上地名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等。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仅有本商品的图形,仅有本商品的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用途,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重量,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数量及其它特点的;缺乏识别显著性的;但是,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便于公众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注意:这里的经过使用,便于公众识别的,商标审查人员根本无法了解到,也无从了解。只能通过申请驳回复审,递交所有使用证据,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事实材料依法做出公正决定。
(三)《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四)《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五)《巴黎公约》也做了禁止性规定:性质具有侵犯被请求给予保护的国家中第三人既得权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完全是用在商业中表示商品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原产地或生产日期的符号、标记所组成的商标,以及被请求给予保护的国家的现代语言或正当商务实践中惯用的符号标记所组成的商标;违反道德或公共秩序,尤其是具有欺骗公众性质的商标。(注意:这一点应正确的理解为,其商标本身就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有关公共秩序的,而不是说仅仅因为一个商标不符合商标立法的某一项规定即认为该商标违反公共秩序。)另外,公约又规定,对于上述禁止性规定,必须考虑到一切实际情况,特别是商标已使用期间的长短。
注意:必须考虑到一切实际情况,商标审查员无从了解,也根本不可能了解到。只能通过申请驳回复审,将所有实际使用该商标的一切证据材料如实、及时、有效的递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依法做出公正决定。
三、商标驳回复审怎么申请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32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二)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迟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申请复审的书件: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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