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和盾就是商标价值的具体体现,进可攻,退可守,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容发展。但是,注册商标不单单是拿个商标证书就万事大吉了,市场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那么在使用商标时,很容易出现跨类别使用导致商标侵权的情况。“奥普”商标举例,浙江凌普公司以侵犯“aopu奥普”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杭州奥普公司及其经销商诉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在金属吊顶上使用“奥普”商标,停止在经营场所、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的有关“奥普浴顶”的广告宣传,依法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双方多次相互投诉,称对方商标侵权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