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字体发生的变动,很多商标注册人常常会有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字体上简单的变化不需要重新申请注册,可以继续使用并且同样受商标法保护。不能这样一概而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我们知道,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核准之日起有十年,在这十年中公司名称或地址有变更是很常见的。于商标变更这一块,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有以下规定:
1.办理变更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办理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规则或集体成员名单,适用本书式。书应当打字或印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商标注册获准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注册中的商标需要变更地址的,那么就主动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即可。商标变更第一步就是选择手续办理的途径。变更商标注册地址或其他事项的,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进行:
什么是商标变更?商标变更是指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商标变更手续。
一、办理途径,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影响商标转让或者授权给第三方,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注册商标变更,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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