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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的亮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03 11:24:35 浏览 319

商标不仅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公司的重要财产。中国也非常重视商标管理。该法律修订了商标,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商标法律体系,更有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那么,修订后的新商标法的亮点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司盟企服小编。

一、新商标法有哪些亮点?

亮点1:增加诚信原则条款

新《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商标法》明确规定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目的是倡导市场实体从事商标活动,规范日益猖獗的商标注册行为。

亮点二:“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

新《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亮点三: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字样

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使用‘知名商标’字样,也不得用于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违反本规定的,依照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亮点4:禁止恶意注册他人商标

新《商标法》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他人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知道其他商标存在的,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亮点五:多类商品可申请同一商标注册

新《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种商品申请同一商标注册。”

亮点六:恶意侵权可以赔偿三倍

新《商标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3倍内确定。同时,新的《商标法》也将从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

亮点7:增加侵权人举证责任

新《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账簿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侵权赔偿金额。

新商标法的亮点是什么

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另有强制注册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强制注册原则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4、使用在先原则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审核原则决定的。国家实行的是商标的各类元素分开单独审查的原则,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分别审查,其中任意一部分审核不通过将整个商标退回重新递交申请。

三、商标法实施细则有效吗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尚未被废除或失效,但该《细则》中一些相关规定已被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所修改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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