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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发布时间 : 2023-07-03 03:28:38 浏览 1538次

商标法认为普通人在生活中很少接触,但对于企业,所以你需要了解商标法,随着新商标标志着商标的变化,我们必须了解本规定,然后由司盟企服为您商标法57条的相关内容。

一、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二、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是什么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一)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二)显著原则。

(三)商标合法原则。

(四)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

(五)禁止抢注商标原则。

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保护期限起算时间是什么

根据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

商标有效期是从注册公告日开始起算的。有效期至10年后的前一天。如2015—06—10至2025—06—09。

到期后可以续展,一次续10年,不限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