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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发布时间 : 2023.07.03 11:39 浏览 186

众所周知,商标代表商品的标志和一定的声誉。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范围,受立法保护。那么普通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业服务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普通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未注册但已使用的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些都是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由于未注册商标不易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者始终处于权利无保障的不稳定和不完整状态,其使用的商标随时可能因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而受到他人的投诉。建议企业尽量不要使用未注册商标,因为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弊大于利。

普通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二、商标法禁止抢注因业务规定有哪些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辛辛苦苦打造的知名度,却因商标“黑客”提前入侵,而备受其扰。由于商标有多个类别,抢注者只需花2000元左右,就能将商标注册到知名企业不从事的副业类别上,随后向商标使用人索取高额商标转让费。这就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表现。

对此,市工商局商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刚刚实施的新《商标法》中,加大了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为缓解恶意抢注商标现象,明确规定禁止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禁止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具有抢注情形的商标注册申请等。同时,新《商标法》还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依据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等三种方式,按数额的1~3倍范围内确定赔偿额。若无法确定,则可按高限300万元进行赔偿。今后,多次恶意抢注商标者还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三、商标法恶意抢注规定

商标法恶意抢注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发现存在恶意抢注的,可以向商标提出异议。对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商标,发现存在恶意抢注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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