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效力范围
商标法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表现为:一是商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申请商标注册和已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在先权利人、商标公告期间的异议人、注册商标转让中的受让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中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的侵权人、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商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除国家商标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还包括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商标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假冒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或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受贿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