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4-12-14 09:18:00 浏览 526次
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
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
1、商标驳回
商标被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经过商标局审查后,被发现有违反《商标法》的地方而不予注册的情况。人如果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2、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你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的。
3、二者区别
原因不同: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你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侵权行为,商标局才驳回你的申请。申请不予受理是因为你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不予受理的。
是否退费: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不予受理是退还申请费的。
4、补救措施
商标被驳回: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做商标驳回复审,也可以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
上一篇
商标复审成功率高吗?下一篇
商标驳回复审可以自行提交吗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