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第二,申请人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起商标驳回复审的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通知指代的是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时邮寄给申请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会不会成功,如果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成功注册的,请自行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为什么会出现商标驳回?1、查询盲期导致,商标统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在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往往都是三个月以前的数据。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此时是查询不出来的,这个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
1.分析驳回原因在商标驳回复审之前,首先要仔细分析驳回通知书中的原因。驳回的具体依据,可以帮助你更好地准备后续的证据和论证。耐心阅读并深入思考驳回原因是至关重要的。
而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时候,有关复审须知也是每个企业申请人都需要了解的。复审主体仅限于商标注册人,另外商标复审申请法定时间只有15天,逾期将永远失去该注册商标。时需提供《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驳回复审申请书、驳回复审理由书等书面资料,目前不接受其他形式,如口述、录音、电子文档等。高驳回复审率,企业、个人可全力收集商标使用、商标不近似等证据。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处理。
(1)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驳回的因素比较多,常见的有商标近似驳回、缺乏显著性驳回等,不常见的如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条款等。驳回通知书后,首先要分析驳回原因再做下一步打算。
驳回商标注册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该商标不能被批准,因此予以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商标被驳回后,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分析驳回通知书的内容,以确定是否复审。相当于是多了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商标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注册。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出门办业务,常常需要带一些资料文件,如果资料文件不齐,那么业务常常办不了,但不妨碍明天继续去办业务,这个过程我们常常称之为材料不全,给你办不了。商标注册流程上,这个就称之为商标不予受理。
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还可以再次商标注册,商标局仍然按每个商标申请300元规费收取,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也是同样的代理服务费用。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一般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都不会建议从新提交申请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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