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延期注册。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也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提出,商标局也可受理。什么原因导致商标续展被否决呢?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延长期限过长,而忽视延长期限是许多人容易犯的错误,因此这是商标局不予受理的原因之一。续展准备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提交的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同时续展的商标较多,会容易出错,建议可找代理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