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 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有关部门,商标局: 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常态化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新格局,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速推进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标局严打恶意注册商标和囤积商标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网近期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7月31日。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针对2019年《商标法》修改新增的第四条第一款(即“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就其在实务中具体的审查审理标准,专门设置了一个章节,并详细罗列了十种情形。“恶意抢注、囤积并靠倒卖商标牟利,是商标领域的顽疾,国家知识产权局主持修订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使商标法第四条得以全面‘落地’,以往一人囤积近万个商标的事例将成为历史。”相关知识产权专家告诉澎湃新闻,我国常用汉字仅三五千个,商标资源有限,抢注、囤积商标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国家加强治理正当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