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中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的,可以认为申请注册作为其他在先权利的行为,申请商标 注册并不是必然要求,即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他人已经知晓或申请注册的行为也是域名抢注,利用注册和原则获得商标的独占权,只有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才被视为享有商标的专有权,商标权利的传统保护的出发点是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不会被混淆或弄错,现在大多数国家采用注册原则来获取和确认商标的专有权,如商标标记的产品各项指标的市场领先程度、商标盈利的稳定性、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基本情况、商标延伸的可能性、商标发展成为国际市场的潜在能力、商标的持续投入、保护的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