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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行政诉讼审判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6.15 17:43 浏览 156

商标行政诉讼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能在诉讼期间停止。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法律法规需要停止执行的,商标行政诉讼审判程序如何进行?让我们来看看司盟企服小编的介绍!

一、商标行政诉讼审判程序

经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受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被告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诉讼期间,除下列情形外,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予停止:

一是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第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

第三,法律、法规停止执行的。

商标行政诉讼审判程序

二、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第七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之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三、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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