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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后能否再申请?

发布时间 : 2024-11-28 00:00:00 浏览 226次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注册,但是,在一年内以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批准。

商标注销后能否再申请?

第49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予以撤销。

商品名称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局应于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

第50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期满不再续展者,自撤销、宣告无效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受理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商标注销后能否再次申请”这一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注册,但是,一年内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