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用型智力成果为客体的专利权
1.专利权客体的现象学分析根据指号与表述的区分,作品和专利属于表述的范畴,具有客观含义,而它们的差别在于含义对象是否要求现实化。表述通过含义指向某种对象,含义意向意味着表述和对象仅具有潜在关系,含义充实则要求表述与对象具有现实关系。作品是基于含义意向的智力成果,其描述对象既可以是现实的对象,比如吉林大学、人物肖像等,又可以是想象的对象,比如金山、上苍等。含义充实则进一步要求将潜在关系必须现实化,即人们能够在现实世界直接体验到含义对象。对于专利权而言,含义充实要求专利具备实用性,能够解决具体的技术问题。实用性要求至少包含三个方面,即发明方案能够实现、发明能够达到实用的程度、发明具有积极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