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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 2024-10-24 00:00:00 浏览 1243次

怎么申请就怎么使用,故若广告时只用到图案,只申请图案专用即可;

若想专用中文,则申请中文;若图案英文会一起广告用,可图案英文一起申请,但抓商标侵权判断较困难。

台湾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

商标颜色

1.墨色申请可变换颜色使用;

2.彩色申请则商标使用仅能与商标送件时相同。

判断商标可否核准

1.外文重视读音;

2.字义;

3.整体外观

若有近似案件建议可结合其他文字或图案,整体有区隔再送件交由审查委员综合判断是否有其他近似案。

什么是声明不专用

例如好吃、大碗、便宜实在、有限公司、咖啡店等文字,出现在商标样态中。

因不具识别性(例如地名,产品或服务说明性质文字),可考虑是否移除,待使用时再放上招牌文宣即可,可使商标保护范围更明确。

商标救济程序

台湾商标若被抢注册业者,可于对方商标申请中提检举意见书、或注册公告日三个月内提起异议。

若超过三个月期间,利害关系人仍可于注册公告日五年内提起商标评定。

商标保护范围

台湾商标采注册及属地主义,即台湾申请仅在台湾取得专用权,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中国大陆、香港、澳门须另提出申请。

商标保护期限

商标核准后,自注册公告日起始算十年,到期前六个月可申请延展,宽展期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