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快到期了,又急着出售怎么办?
最近司盟企服小编收到一个正出售商标的一位朋友的留言,告知小编,在司盟企服有人咨询要购买他的商标,谈了几天谈好了价格对方准备付款却突然接到买方的电话,说商标要到过期了,让他去办理商标续展。原来,买家提前看了下注册证书发现,这个商标即将在11月份到期,这一看买过来的商标还是一个快到期的商标,这下子买家不干了,立刻给卖方打电话,要求先办理商标续展,这卖方一听,商标出售本来就没有多少钱,这下子还要让搭进去一个续展费,这买个商标搞不好注册+续展,还有期间投入,成本都回不来,卖方虽然不愿意退步,但也确实没有其他的办法,如果商标不办理续展,这场交易可能就终止了,进退两难之下,找到司盟企服小编,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处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罚金规定是什么?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罚金规定是什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如果个人没有从中获利或者数额难以查清的,可以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缴纳罚金的能力,判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有的表现为生产或制造假冒商标,有的表现为销售假冒商标,在实际生产中,较多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这些都无一例外地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虽然自己本身并没有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但其行为使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直接流向消费者,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在经济上支持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使犯罪分子心理上得到强化,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种商品多属伪、劣、次甚至有害物品。所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必须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商品。如果故意销售的商品是假冒非注册商标伪商品,或者与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展于同一种,就不能构成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