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最重视商标保护的国家,对相关商标知识产权制定了极其完善的法律法规。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美国现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法主要包括1881年联邦(商标法)和1905年国会颁布的第三部联邦商标法。与一些国家不同,美国采用先用商标保护的原则。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说,即使用户从未在美国注册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实际使用某一商标的人也有权优于以后使用商标的人。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看,用户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也不容忽视。目前,美国商标的注册限制很少,包括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