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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2.08 16:41 浏览 342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那么,遗嘱公证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一、遗嘱公证的生效条件

遗嘱公证生效条件:

1.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当事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中只能处理个人合法可继承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公证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遗嘱的原件,遗嘱中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的权属证明等材料。如果公证人员对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存疑,还需要提供立遗嘱人提供证明行为能力的材料。如果是办理遗嘱监护,除了需要提交上述材料,还需要提供被监护人的身份材料、指定的监护人具有监护能力的证明等。

三、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不能委托他人;

3、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形式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到公证机构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

5、遗嘱公证主要是处理百年之后的财产分配事宜,例如房产、存款、基金等。一般权利不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比如公房的承租权等;

6、遗嘱人死亡后,指定受益人需办理相关的继承或接受遗赠手续;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7、遗嘱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

特殊情况: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一般需夫妻二人分立遗嘱,并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

2、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是否在遗嘱中确定您的遗产只归继承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由您自行决定。

总结:以上就是关于“遗嘱公证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专业提供公正代办服务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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