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当一个专利有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时,专利终止应为上一年的到期日,如果两个以上专利权人中的专利权人的一个或一部分需要放弃专利权,如果终止专利局未按规定缴纳年费,则专利局应在滞纳金之日起两个月内发出通知,在发出缴费通知通知专利权人补缴年费和滞纳金后,放弃第专利权部分的声明应视为未作出,终止权利自申请日起维持20年,并应签署声明或其他文件,专利权人主动提交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的真正所有人(必须有有效文件证明)可以请求撤销该声明,并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中登记公告,专利局将在专利登记册和专利公报中登记并公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