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合同从中国专利局取得登记申请表,申请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受理部门为中国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部,专利权质押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可以说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合同不会被登记,可以分别或共同提出专利权质押合同 登记的请求,(专利 质押 合同可以是单独的书面合同或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担保法》特别规定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时,参见《办法》第七条: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损害、保持质押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